重庆木门实木复合门厂家室内套装木门烤漆门衣柜门重庆市诺福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 产品展示
      产品
      企业文化
      服务
    • 新闻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
    • 客户服务
      售后服务
      技术支持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新闻动态Site navigation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联系方式Contact


    地 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 话:020-123456789
    网址:www.nfkdoor.net
    邮 箱:admin@aa.com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Welcome to visit our

    未能履行展销会举办者赔偿义务 海峡国际家居建材城被约谈劝谕

    分享到:
      来源:重庆木门实木复合门厂家室内套装木门烤漆门衣柜门重庆市诺福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5-08-31 19:23:52  【打印此页】  【关闭】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参加展销会的履行经营者(以下简称参展商)收取定制费后拒不供货也不退款,而展销会主办方海峡国际家居建材城将责任全部推给参展商,展销拒不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举海峡赔偿责任。4月11日,赔偿福建省福州市消委会约谈了海峡国际家居建材城运营单位福州富益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义务约谈4月19日,国际向该公司发出《福州市消委会关于福州富益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劝谕书》,家居建材劝谕该公司切实履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定责任,城被主动承担展销举办方的劝谕相关法律义务。

    近日,履行福州市消委会接消费者杨先生投诉称,展销他于2021年4月12日在海峡国际家居建材城(原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三环海盛店)举办展销会期间,举海峡与参加展销的赔偿“金泰门业”签订木门、合金门定制合同,义务约谈先后缴纳定制费16200元(含定金),国际扣除已履约的3650元合金门外,还剩12550元木门未履约,经艰难追讨,金泰门业退回货款3350元,还有9200元货款未退回。“金泰门业”于2021年8月撤离海峡国际家居建材城,随后,杨先生与展销组织方海峡国际家居建材城联系,也未得到实质性进展。杨先生认为“金泰门业”在无货情况下收取货款,涉嫌欺诈,同时海峡国家建材家居城(原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三环海盛店)作为展销会主办方,且现场收取部分货款,未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赔偿责任。

     

    海峡国际家居建材城(原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三环海盛店)出具的定金收据。资料图片

    经调查,海峡国际家居建材城由福州富益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在2020年5月-2021年8月期间与喜盈门合作,对外使用“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三环海盛店”名称。消费者投诉的参展经营者金泰门业营业执照为:闽侯县荆溪金泰建材商行(经营者:潘超)。海峡国际家居建材城(原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三环海盛店)在2021年4月12日举办展销活动,并收取杨先生定金3000元。海峡国际家居建材城声称这笔定金已转交给金泰门业,但金泰门业与建材城还存在租金等债务关系,资金往来并未厘清。2021年8月,金泰门业撤离海峡国际家居建材城时,海峡国际家居建材城曾协调其出具退款7600元给消费者的承诺书,但该退款金额与退款时间均未与消费者协商,导致经营者与消费者因退款金额分歧产生纠纷。

    福州市消委会秘书长吴波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福州富益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展销会组织者并收取消费者钱款,在处理“金泰门业”撤场欠款过程中,未能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赔偿义务,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福州市消委会发出劝谕书。 资料图片

    2023年4月11日,福州市消委会依据《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约谈了该运营单位福州富益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但该公司坚持认为,消费者定制费用是由“金泰门业”收取的,消费者只能找“金泰门业”索赔,该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针对这一情况,4月19日,福州市消委会发出上述劝谕书,希望该公司切实履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定责任,主动承担展销组织方的相关法律义务,完善租赁管理制度、做好撤场公示等,树立品牌应有形象、真诚服务消费者,共创良好消费环境,促进经济良好发展。

     

    责任编辑:王峰上一条:制止餐饮浪费|“大胃吃播”涉嫌违法  成都市消委会提醒切勿因“网红效应”冲动消费下一条: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养老消费调查结果:老人更愿居家养老
    上一篇:教育部要求“五一”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出行去向
    下一篇:对有害App进校园坚决说“不”

    相关文章

    • 关于开展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培训需求调研的函
    • 江苏南京:推进农贸市场智慧化监管
    • 加快制定完善预制菜产业相关标准!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印发新通知
    • 广西防城港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检查
    • 铭德——推土铲系列
    • 我院召开2018年度医师大会
    • 评级优秀!新会完成土壤三普表层样点外业调查采样县级验收
    • 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 2025年7月工程机械行业主要产品销售快报一装载机
    • 广东举办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活动

    友情链接:

    • 消费者吐槽预付卡“贬值” 镇江消协提醒:避免一次性大额购买
    • 舒城县城关镇:志愿服务为暑期生活添彩
    • 南陵县家发镇茶林村:真情送达温暖 关爱孤寡老人
    • 免费送“清凉”!阜阳12处“爱心冰柜”上线
    • 消费者集体诉讼获胜 消委会“功”不可没
    • 消费者集体诉讼获胜 消委会“功”不可没
    • 裕安区江家店镇:“多彩”志愿服务添彩基层治理
    • 冰柜漏水导致地板损坏 消保委调解获赔偿
    • “爱心驿站”送清凉
    • 换购“一口价”金戒指重量减半 消保委:应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公司简介|产品展示|新闻动态|成功案例|客户服务|人才招聘|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5 Powered by 重庆木门实木复合门厂家室内套装木门烤漆门衣柜门重庆市诺福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sitemap

    0.1988s , 7821.6171875 kb